学校会议室管理规定
会议室是学校召开会议、举办学术报告和接待访客的专用场所,为加强对学校会议室的管理,充分利用现有条件,确保会议室的使用规范有序,为校领导及学校各部门提供良好的服务,制定本规范。
一、会议室概况
会议室名称 | 容纳人数 | 主要用途 | 投影仪 |
会议中心101接待室 | 10人 | 接待重要来宾 | 无 |
会议中心102会议室 | 14人 | 小型会议 | 有 |
会议中心103会议室 | 40人 | 小型会议 | 有 |
会议中心104、105会议室 | 70人 | 视频会议、中型会议 | 有 |
会议中心201报告厅 | 245人 | 中型会议、学术报告 | 有 |
会议中心202会议室 | 14人 | 小型会议 | 有 |
会议中心301报告厅 | 462人 | 大型会议、学术报告 | 有 |
第一行政楼一会议室 | 28人 | 小型会议 | 有 |
第一行政楼二会议室 | 40人 | 小型会议 | 有 |
第一行政楼三会议室 | 28人 | 小型会议 | 有 |
西院大礼堂 | 1200人 | 大型会议、学术报告、学生活动 | 有 |
二、会议室的用途
(一) 会议中心101接待室主要用于接待学校重要来宾。
(二) 会议中心102、103会议室主要用于学校组织的小型会议、经批准由二级单位召集的有关会议。
(三) 会议中心104、105会议室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召开的视频会议、学校组织的中小型会议、经批准由二级单位召集的有关会议。
(四) 会议中心202会议室主要用于接待学校重要来宾、学校组织的小型会议、经批准由二级单位召集的有关会议。
(五) 会议中心201、301会议室主要用于学校组织的大型学术会议、全校中层干部会议、经批准由学校承办的国际会议、经批准由二级单位召集的大型会议。
(六) 行政楼会议室主要用于学校组织的小型会议、经批准由二级单位召集的有关会议。
(七) 西院大礼堂主要用于学校组织或经批准由二级单位召集的大型会议、学术报告、学生活动。
三、会议室使用原则
(一) 会议中心会议室供学校或二级单位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、校级会议、高水平讲座和报告等重要活动使用,不得用于上课、社团活动和商业宣传等。
(二) 会议室只限学校内部使用,原则上不对外使用。
(三) 学校二级单位的内部会议,原则上不安排在会议中心。
(四) 会议室安排存在冲突的情况下,国际性学术会议优先安排;部门之间会议安排存在冲突,遵循“先到优先”的原则,即会议室实行先登记先使用。
(五) 各会议室的安排以学校每周一校园网上公布的会议安排表为准。
(六) 会议安排表未登记会议,由会议承办单位提前向党政办公室申请使用会议室(大型会议提前1周申请,一般会议提前3天申请),经批准后方可使用。
(七) 使用会议中心201、301报告厅和西院大礼堂,会议承办单位需提前1至4周向党政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和经保卫处审批同意的《校园活动审批表》。
(八) 会议室在非工作时间内原则上不安排会议。
(九) 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五原则上不安排会议,对会议室设备进行维护。
四、会议室日常管理
(一) 党政办公室负责会议室内家具、设备的管理及维护。
(二) 党政办公室负责会议室的热水供应。
(三)党政办公室负责监督、协调会议中心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、设备保养等日常工作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 会议室使用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,维持活动过程中的正常秩序。
(二) 会议室使用单位需服从调配,遵守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。
(三) 会议室使用单位申请会议室时应如实说明会议的主题及内容,如遇实际使用情况与申请内容不符,会议室管理人员有权终止该会议室的使用。
(四) 会议室的使用若有变动,会议室使用单位须提前1天与党政办公室联系,以保证会议室资源能够充分利用。
(五) 会议室内设施若发生损坏,按照“谁借用,谁负责”的原则,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。
(六) 有学生参与的活动,会议承办单位须至少安排一名教师或辅导员始终在场,组织、协调和负责活动中学生的安全工作。
(七) 因未及时办理登记手续、登记不明确而造成延误会议等后果,由会议承办单位负责。
(八) 会议室使用单位需派人提前布置会场。
(九) 使用投影仪的会议室使用单位需提前15分钟至会议室调试设备。
(十)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会议室内空调夏天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,冬季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。
(十一) 在会议室内悬挂、张贴物品,须提前向会议室管理人员申请,不得破坏、弄脏原有装修。
(十二) 会议结束后,会议承办单位需及时清理会场。
附件:武汉理工大学会议中心(西院大礼堂)借用申请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