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工作规范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信息报送工作,展示校内各单位的工作特色和突出亮点,充分发挥教育信息的反映情况、交流经验、服务决策、指导工作重要作用,以高质量信息工作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,特制定信息报送工作规范。
一、完善信息报送机制
校内各单位要按照“谁报送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切实把好出口关,信息统一通过办公OA系统内《武汉理工大学信息报送表》报送(涉密信息除外)。
校内各单位要指定专门信息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,安排分管领导负责报送信息的审核把关。各单位信息员要结合工作实际,积极主动收集整理本单位相关信息,根据要求按时完成约稿信息,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至党政办信息室。
党政办信息室要会同有关单位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进行核实、修改完善,以及综合组稿,经党政办分管领导审核签批(涉及学校重大信息,请分管校领导审批)后,报送至上级有关部门。要做好信息归档工作,跟踪所报送的信息采用情况,并及时反馈给相关报送单位,定期通报信息报送采用情况。
二、突出信息报送重点
要紧密围绕教育部、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,抓住工作重点、关注工作焦点、透视工作难点。重点分“教育要情”“教育简报”“决策咨询信息”三个类别报送。
(一)“教育要情”主要指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的进展、学校开展的重要活动、师生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看法等工作动态;
(二)“教育简报”主要指学校改革、建设和发展中的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等宣传推介稿件;
(三)“决策咨询信息”主要指对领导决策和部署工作有参考借鉴价值的重要信息稿件。
三、提高信息报送质量
报送信息要遵循“及时性、准确性、真实性”三大要点,重要信息早发现、早收集、早报送,信息内容要经部门领导严格审核把关,确保真实。
(一)信息要及时准确。各信息员要善于抓住信息点、把握信息时效,及时准确报送有价值、有特色、有建设性意见的信息;
(二)信息要真实全面。报送信息要实事求是、恰如其分,要多角度、全方位地提供信息,不能断章取义;
(三)信息要简洁精炼。报送的信息要主题鲜明、语言生动、文风朴实、反映真情,观点和建议应富有新意、内容详实、多用数据和事例说话,无需长篇大论、过度包装。“教育要情”字数一般控制在300字以内,“教育简报”一般在1500至3000字,“决策咨询信息”一般在2000字以上。